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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方法論(一)
調查方法論(二)
調查方法論(三)
調查裝備(一)
調查裝備(二)
調查裝備(三)
調查資料紀錄(一)
調查資料紀錄(二)
調查資料紀錄(三)

調查方法論(三)

  ˙取樣方法

8. 繁殖地調查法(Surveys at breeding site):
  本法主要針對特定蛙種,牠們具有明顯的繁殖季與非繁殖季,且會聚集在特定之繁殖場所進行生殖活動,藉由此特性,調查者於特定季節在特定地點進行密集的調查研究,地點多為溪流、池塘或積水處。
  以褐樹蛙為例,平時九月至翌年五月牠們分散於森林各處,沒有明確聚集的地點,不過到了六至八月時,牠們便會大量聚集在溪流邊,可於這段期間進行詳細之研究。倘若這現象套用於一般調查時,會發現褐樹蛙族群於夏季達高峰,但秋、冬季族群量驟降;但事實上實際族群量改變並沒有如此巨大,我們所觀察到的只是「進行繁殖活動的族群量」,所以面對這些特性的蛙類,在觀察與解釋上必須加以注意,以免扭曲調查結果。
  另外,此法亦可同時配合鳴叫計數與陷阱法進行調查,以確保能夠調查到更接近真實之結果。


9. 定點聲音監控法:


  本法主要針對會發出求偶叫聲的蛙類進行調查,係利用錄音機來進行長時間的聲音記錄,再回到室內逐一聆聽記錄到鳴叫的種類與相對數量。
  這種定點聲音監控法通常會連續記錄好幾個晚上,所以會配合定時器做片段選取,例如:從晚上七點到翌日清晨四點,每小時記錄五分鐘,共50分鐘,連續記錄三個晚上。這種記錄法能有效延長調查時間,調查人員不需要整晚都耗在樣區進行記錄,且可以減少調查者對當地蛙類之影響,且有機會記錄到一些平常不易聆聽到的種類。
  但此法亦有諸多缺點,記錄之後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聽取聲音,而且錄音機搭配計時器之價格亦不便宜,且需要做好防水的措施;在記錄的對象僅適用於會發出求偶叫聲之種類,且鳴叫太小聲的種類會有聽不清楚的困擾。此法在分析上多會獨立進行,或做為其他調查法的輔助,以期望能調查出所有物種。

10. 幼體取樣法(Sampling of larvae):
  這裡所指的幼體主要是蝌蚪,所以會在特定的棲息場所計數蝌蚪的種類與數量。此法的優點在於,白天也可以進行調查,且容易進行觀察與計數,且可記錄到一些平常沒觀察到的種類。
  但此方法之缺點在於蝌蚪鑑定不易,雖可取部分蝌蚪養成幼蛙加以鑑定,但都比直接鑑定成蛙來得緩慢。另外,由於蝌蚪數量通常甚多,但實際能夠變為成蛙的數量寥寥無幾,所以蝌蚪資料多會與成蛙分開來分析;由於各種蛙類繁殖場所多樣化,而在進行蝌蚪調查時卻無法有效涵蓋所有可能的棲息地,因此各棲地類型的調查頻度往往不均,故在分析上亦較薄弱,多用於參考補充之資料。
  若要針對蝌蚪進行詳細之研究,則可藉由此法進行採樣,然後搭配Gosner所訂定蝌蚪分期標準來判斷蝌蚪之成長階段。

無線發報器

線團法(張原謀 攝)

11. 追蹤調查法:
  所謂追蹤就是連續將某個體之活動路徑記錄下來,為了不干擾標的生物的正常行為,通常會採用一些輔助工具來追蹤,而不會現場觀察的方法。追蹤的器材主要有「無線發報器」與「線團法」。
  前者遂將發報器綁在蛙類身上,再藉由接收器來尋找該蛙之位置,為了減少對標的個體的負擔,研究者都會遵循百分之五的法則,也就是發報器的重量不會超過標的個體重量的百分之五,以成熟的40g褐樹蛙為例,適用於該蛙的發報器約2g。若要使用於青蛙的發報器,最好選用有防水功能者;以目前的技術,最小防水的發報器約1.75g(非防水的發報器約1g),所以標的動物至少要36g才足夠承載發報器,再加上這麼小的發報器續電量約15天,且價格不斐。
  所以,目前實際用於蛙類無線電追蹤的研究並不多,都以大型蛙類為主,如:蟾蜍、牛蛙等;或許再等幾年,無線電發報器的技術更加提升後,屆時小型蛙都可以採用此法來進行追蹤了。
  另外,在無線電發報器問世前,為了追蹤蛙類的活動路徑,研究者採用「線團法」來追蹤,此法係利用細線捆在線圈上,在將此線圈固定係於青蛙的背上,將繩頭綁在一定點,然後青蛙在活動時,細線就會一直拖出來,隔日再依循此細線,繪製活動路徑。
  此法價格便宜、容易操作;但為了配合標的動物的重量,因此細線的長度有限,而且標的青蛙活動能力不可以太強,且僅適用於陸生底棲蛙類,如:蟾蜍、拉都希氏赤蛙。不然青蛙一跳,線圈來不及抽出來,這樣會嚴重影響其活動行為;再者,溪流型與樹棲蛙類的細線容易自行掉落,這樣會失去追蹤的效果。

12. 夜間駕駛調查法:
  本法為研究人員於夜間藉由交通工具進行樣區的巡察,將目視與聆聽到的物種數量記錄下來。適用於較大樣區的調查,有效減少調查所花費的時間。而交通工具為汽車、機車或腳踏車;汽車最為舒適,且容許研究人員進行較大區域之調查,但汽車噪音最大,時常會忽略鳴叫聲音較小之種類,且上下車較不方便;機車最為方便,容易隨時上下車進行觀察,機度動性最高,適用於較多路況,但舒適性較低,下雨時對研究者較不安全,且調查範圍不如汽車廣;腳踏車的觀察速度最好、視野最佳、幾乎沒有噪音干擾,但消耗體力過多,僅適用於小範圍、短距離之調查。
  無論採用任何交通工具,研究者的觀察能力都會隨著行進速度的增加而下降,對於一些較隱藏、體型小的動物則容易忽略掉,另外也容易忽略不鳴叫之個體;所以此法的調查結果會偏向體型大、鳴叫聲響的種類。
  為減少夜間駕駛調查法的誤差,可配合進行「連續性」或「間斷性」的勘查,前者為固定一緩慢速度行進於樣區穿越線上,連續記錄沿線所觀察的種類;後者於固定距離停止下來進行觀察,如沿著某公路每一公里處停下來觀察5分鐘。但由於徒步調查(包含間斷性的駕駛)與連續駕駛調查的效率不同,所以在分析上也建議將這兩法的資料獨立進行,以免誤差相互干擾。

13. 掩蔽物翻尋法:
  本法係由研究者翻尋特定掩蔽物,如:石塊、倒木、落葉堆、人工雜物(木板、輪胎、帆布...等),察看下方躲藏蛙類的種類與數量。
  翻尋遮蔽物時,先考量個人體力,切莫因翻動過大之遮蔽物而造成受傷;且最好穿戴棉質手套,以確保安全;翻動時,翻動開口不可朝向自己,以免下方躲藏的毒蛇突然進行攻擊;翻開瞬間需注意下方有何生物,在蛙類受驚嚇跳躍前,判斷為何種類;翻開查詢後,將掩蔽物規回於原位,避免破壞原有棲地類型;若掩蔽物下有生物,請先將掩蔽物放置原位後,再將該蛙類由側邊放入,避免先將蛙類放回再蓋掩蔽物時壓受傷該蛙類。
  為估計有效努力量,通常會計數翻開之掩蔽物數量;但若只是作為種類調查時,則無須估算努力量。

 

  ˙調查方法總論

  先前介紹的各種調查方法都有其特定適用的對象,大部分的方法都不會相衝突,甚至可以同時並用,不過研究者需考量研究目的與人力資源,挑選恰當的方法來進行,期望能夠以最少的努力量,獲得最有效的資料。

  以一般資源調查來說,第一步會先進行文獻蒐集,將欲調查區域過去的研究資料搜尋出來,列出過去曾記錄過與可能存在的名錄,接著根據此名錄來選用調查方法,並實際執行之。

  但最基本的調查法不外乎「目視預測法」與「鳴叫計數法」同時進行,至於其他方法則由各研究者自行決定,但最終都需要在研究方法中詳細描述所採用的方法,這樣往後的研究者才能有效地使用並比較此結果。

 

  ˙調查人力

  調查過程中,越多的調查人員表示越多的眼睛進行搜尋,所得的結果當然會增加;但過多的人力除了會增加經費的負擔外,反而有時會產生多餘的干擾。

  由於調查方法眾多,各法所需人力不相同,調查者需依據研究需求來決定調查人力。以一般資源調查來說,盡量避免只有「1人」進行野外調查,因為此人要同時負擔觀察、記錄等工作,會影響到調查的效率,而且野外的工作難免會有意外發生,此時有其他人照應也會比較安全。

  最建議的人數為「2–3人」,其中一人可專司記錄之工作,另外1-2人則進行觀察、搜尋之工作。「4–5人」則稍嫌多了一點,但還勉強接受,至少一輛車還可以塞得下。但強烈不建議「超過6人」,除了交通不方便以外,多餘的人力可能會影響調查的品質,而且若要將調查人力訂為6人以上的話,那要確保每次調查都有這多人協助,不然,這次多人調查,下次只有2人調查,其間結果會差非常多。

  最後,調查者需要切記「蛙類調查不是賞蛙活動」,心態要重新調整,調查者需要對此資料負責;調查歸調查,賞蛙歸賞蛙,不要呼朋引伴將調查變成賞蛙,以免調查結果誤差過大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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